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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舊迎新,本刊特別嚴選2009年經典事件Top10,過去一年的歡笑與淚水,請大家一同來體會。無三不成禮  統一獅建立V3王朝

潘威倫三振陳冠任終結比賽,興奮地與老搭擋高志綱緊緊相擁,彩帶從一壘側看台灑落形成一片橘色瀑布,2009年10月25日,「南霸天」統一獅達成隊史首度三連霸壯舉,這一天獅子軍盼了20年。

過去兄弟象曾兩度完成三連霸,味全龍則是在1997~1999年球季達成三連霸,統一獅建立新一代V3王朝,成為中職史上第三支、第四度完成三連霸的球隊。值得一提的是,呂文生是第三位帶領球隊完成三連霸的總教頭,前兩位V3教頭分別是1997~1999年球季,味全龍總教練徐生明,及2001~2003年球季,兄弟象總教練林易增。

回顧統一獅締造三連霸軌跡,其實並非一路順遂,關鍵在於每一年都打到第7戰才分出勝負。2007年獅、熊爭霸戰,第七役獅隊靠洋投費古洛一夫當關取勝,驚濤駭浪中奪得總冠軍;2008、2009年獅隊兩度殺入總冠軍戰,配角換成兄弟象,同樣都鏖戰7役,連續兩年最終戰皆由洋投海克曼把關,最終使命必達拿下關鍵勝投。統一獅拿下職棒20年總冠軍,是隊史第7座冠軍盃,傲視全聯盟,領先兄弟象的6座,成為名符其實的「獅子王」。

狂曹來襲  票房熱呼呼

減隊效應浮現、旅外回歸潮加持,加上「旅美大物」曹錦輝投身中華職棒,職棒20年票房大躍進,單場平均觀眾人數從前一年球季的1,922人,大幅成長到3,743人,成長幅度近100%,也是近13個球季以來,單場平均觀眾人數最多的一年。

職棒20年獅象開幕戰,開出滿場票房紅盤,已預告這一年職棒熱潮即將來襲。6隊減為4隊,各隊實力更整齊,球隊間戰力差距拉近是票房升溫主因,林英傑、耿伯軒、林益全、林克謙等旅外及新秀即戰力球星加入中職戰場,也是另一票房刺激因子,別忘了超人氣的曹錦輝,他的個人魅力加上黃衫軍人氣雙乘效應,曹錦輝儼然成為最大吸票機。

4月25日曹錦輝在中職生涯初登板引爆熱潮,往後只要曹錦輝先發登板,都掀起一陣搶票風潮,小曹登板主投的賽事中,有6場比賽觀眾人數破萬,他的周邊商品熱銷,同時也為中華職棒帶來許多話題。這一股「曹氏旋風」延續到季末,無奈總冠軍戰結束後隔天,曹錦輝就身陷職棒打假球風暴,年底兄弟象對外宣佈永不錄用曹錦輝,其他三支球團也表明不吸收,曹錦輝短暫絢爛的中職生涯正式畫下句點。

殷仔東瀛揚威  倪仔大聯盟發光

今年海外奮戰的台灣球員一籮筐,其中陳偉殷拿下日職中央聯盟防禦率王,及倪福德季中登上大聯盟,是最令台灣球迷振奮的兩則旅外喜訊。走過左手肘動刀陰霾,2008年球季陳偉殷已投出復活行情,2009年球季他更一舉拿下中央聯盟防禦率王,中日龍球團肯定他的貢獻,球季結束大幅加薪,從3500萬日圓調升至1億1千萬日圓,調幅高達214%。

另外,跨海挑戰大聯盟的倪福德,2009年初加盟底特律老虎隊,經過短期小聯盟考驗,於2009年6月29日(台灣時間)正式登上大聯盟舞台,且表現不俗,難能可貴的是,倪福德從中華職棒出發,並成功進軍大聯盟,成首位循「中職→大聯盟」模式,並挑戰成功的台灣球員。

叫我第一名  林益全五冠加身

職棒20年最風光的球隊,完成隊史首度三連霸的統一獅當之無愧,至於最夯的球員,非超級新人林益全莫屬。

新人球季林益全的驚奇之旅不需贅述,頒獎典禮一舉囊括年度MVP、新人王、打點王、最佳十人及金手套等5大個人獎項,其中象徵個人最高榮譽的年度MVP獎項,林益全擊敗得獎呼聲很高的林智勝,摘下這項大獎,成為職棒20年球季最大贏家。「五冠神全」林益全是繼1999年統一獅曹竣崵、2005年誠泰COBRAS林恩宇,第三位球員進職棒首年就拿下年度MVP及新人王雙料殊榮,野手身分則是第1人。

2009年初,林益全仍在猶豫,究竟要進軍職棒還是留在業餘台電隊,WBC世界經典賽結束,他選擇挑戰職棒,興農牛以簽約金500萬簽下林益全,簽約金額僅次於蔡仲南的600萬,名列中職史上第二,這筆投資立即得到回饋,新人球季林益全繳出打擊率0.348、18支全壘打、113分打點及169支安打頂級成績單,各項指標攻擊數據皆攻佔聯盟前5傑,橫掃5座個人獎項,亮眼成績獲得球團肯定,新球季月薪從11萬調升至22萬,加薪幅度高達100%。

中職新紀元  最低薪資&FA制度誕生

中華職棒即將邁向第21年,球員最低保障薪資及FA(Free Agent)自由球員制度終於誕生,由於這兩項制度在發展成熟的美、日職棒已行之有年,新制度的推行,對於中職改革腳步具有重大意義,在國內職棒史冊上絕對值得一書。

2009年底中職四支球團召開常務理事會,確定通過自由球員制度,從2003年兩聯盟合併起算,球員年資滿9年,就可以取得自由球員資格,年資滿6年可取得旅外資格。另外,球員升上一軍,最低保障月薪為7萬元,月薪不滿7萬的二軍球員,將提撥6%薪水由聯盟授權信託。

這一套FA自由球員制度,是參考日、韓職棒現行制度,未來球員行使FA資格,新球隊必須支付轉隊費給原球隊,費用為該球員2.5倍年薪,若轉隊費為該球員1.5倍年薪,必須附加25人保護名單外一名選手,或未來選秀第一輪順位權,該球員轉隊後薪資上限為原年薪1.5倍,下限則是原年薪70%,年資從2003年起算,部份球員最快可在2011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,未來新進球員1/3簽約金將強制信託,若打球涉及不法,將做為部份違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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